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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结伙抢的哥 落网流下悔恨泪
作者:孟琳 发布时间:2010-11-24 14:26:54
被告人刘志会、吴玉玮伙同他人以乘坐出租车为名,深夜结伙抢劫出租车司机。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志会、吴玉玮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刘志会、吴玉玮系外地来京无业人员,在京无固定职业。今年6月某日的凌晨,二人伙同赵某(在逃)合谋找出租车司机要点钱花。于是三人以乘坐出租车为名,将出租车司机带到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村附近的偏僻胡同内,以言语威胁等方式要求的哥交出钱款及手机。三人共计作案二起,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及手机二部。后被抢的哥报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6月25日,二被告人被公安人员抓获,另有一名嫌疑人在逃。被告人吴玉玮亲属代其退赔人民币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志会、吴玉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威胁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故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社会危害程度等情节,依法予以惩处。且二被告人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吴玉玮的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再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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