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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求复婚遭拒持枪连杀两人 潜逃19年后落网
作者:郑妍 许先斌 张凌飞 发布时间:2010-12-03 16:12:47
19年前携带猎枪到女方家,要求恢复婚姻关系未果后,竟枪击前妻及其母亲并致死,潜逃后改名换姓藏匿于他处,如今终于被抓捕归案。12月2日下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据了解,现年48岁的康绍文系徐州市九里区农民,1978年12月曾犯盗窃罪被徐州市延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81年4月又因犯盗窃罪被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1988年2月24日刑满释放。次年2月,康某经他人介绍与何某结婚。同年秋,二人因性格不合解除婚姻关系,所生一子由康某抚养。之后,康某数次要求与何某恢复婚姻关系,何未予同意。 1991年2月19日20时许,康某携带借来的虎头牌双管猎枪,来到位于陇海铁路九里山站附近的废弃护路房(即何某及其父母居住地),在门外再次要求何某与他回家并恢复婚姻关系,被站在门口的何某及何的母亲王某回绝。康某恼羞成怒,随即持猎枪先后朝何某的腹部、王某的左胸部各开一枪,致二人当场倒地身亡,闻讯赶到门口的何某父亲当即关上房门而幸免于难。之后,康某将何某的尸体拖至护路房屋后,在实施奸尸后逃离现场。 当晚9时,徐州铁路公安处副处长潘惠忠率刑侦、技术部门10余名干警赶到现场,展开侦查工作,锁定作案人为康某,并于次日发出协查通报。案发后,康某负案潜逃至淮北某煤矿,并以400元的价格将猎枪连同子弹卖掉,然后化名“朱海涛”长期藏匿于河南省西平县。 2010年2月18日,有一知情人到徐州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举报,称康某现化名“朱海涛”,居住在河南西平县电影公司宿舍。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抓捕,于2月20日下午2时将康抓获归案。至此,从案发到抓获历时整整19年。 3月9日,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康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应为累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昨天,法院对此案未作当庭宣判。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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