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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陪朋友看病 为讨“公道”掌掴值班医生
发布时间:2011-01-14 11:15: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黎方 张新建)   元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酒后寻衅滋事、殴打医生的被告人闫某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5月28日,被告人闫某酒后陪同朋友到徐州市立医院看病。因闫某的朋友与医生发生了争端。被告人闫某遂并掌掴值班医生左耳部,致被打医生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报警后,公安机关将酒后寻衅滋事的闫某进行了刑事拘留。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左耳部的损伤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闫某虽已赔偿27000多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但因构成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被告人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惩罚犯罪,根据本案被告人闫永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闫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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