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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出狱闲来无事混迹菜场充大获刑二年多
作者:马赛宾   发布时间:2011-03-02 09:26:25


    安徽来安一青年闲来无事,携带一根臂力器到菜场滋事,并随意殴打他人。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

    据悉,被告人李扬山2008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2010年5月刚刑满释放。10月24日,李扬山闲来无事窜至来安县一菜市场内董秀英的卖菜摊前,嫌董秀英卖菜的三轮车碍事,将董秀英的三轮车掀翻,董秀英与其理论,李扬山用随身携带的臂力器将董秀英的头部、手臂等部位打伤;随即又窜至菜市场内黄爱兰的豆芽摊前,无故将黄爱兰的豆芽盆掀翻并用臂力器将王头部、手臂等部位打伤;接着又窜至市场大门旁,无故用臂力器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前大灯砸坏,后逃离现场。经来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董秀英的面部及左上肢损伤分别构成轻微伤;黄爱兰头皮及双上肢损伤分别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扬山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扬山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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