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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搭车不怀好意 男子欺负朋友妻获刑三年
作者:黄芝芳 发布时间:2011-03-15 10:15:36
朋友妻欲到集镇寻找丈夫,丰城一男子邀请其搭乘摩托车,在半路上将其强奸。3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1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吴某骑摩托车来到饶某家讨问140元的借款,因饶某不在家,其妻付某便到集镇找饶某,被告人吴某随即骑摩托车尾随,并邀请付某搭乘摩托车,骑上摩托车后,被告人吴某提出要与付某发生性关系,付某骂了被告人吴某一句脏话。途中,被告人吴某将摩托车骑到附近的一个小山上。停车后,付某逃跑,被被告人吴某抓回并抱到摩托车旁边实施强奸。在强奸过程中,被告人吴某被付某抓伤右耳部。事后,付某将被强奸之事告诉了其丈夫饶某,饶某便骑车携付某找到被告人吴某对质,并向公安机关告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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