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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法院:刑事审判进校园 以案说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3-18 11:05:02
![]() 庭审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3月15日上午,陕西省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县少华中学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该校全体师生及华州中学、城关中学部分师生代表约两千余人参加了旁听。
此次庭审是该院对审判工作开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的进一步延伸,他们从案件选择、人员安排、力量配备等方面周密部署,确保本次审判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效果。被告人罗文(化名)犯抢劫罪,虽然抢劫数额不大,共计102元,但抢劫对象都是在校学生,具有典型教育意义。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结合案件事实,认真分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和对家庭、社会的危害,分别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被告人表示当庭认罪,并宣读了悔过书。 庭审结束后,该院还选择优秀法官给参加庭审的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参加旁听的老师和家长表示,法院以大家看的见、听的着的鲜活事例,以案说法,效果很好。同学们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教育,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和平、法院院长李建中、教育局局长汪明生等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附近部分群众及学生家长参加了旁听,华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到现场进行了采访。此举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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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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