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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欠款老朋友反目成仇 法官调解挽回真情
发布时间:2011-04-25 09:10: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芦萍 延伟)
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经过社会法官马增杰近半个小时的劝说调解,61岁的老刘与55岁的老王都已没了先前的不快,反倒都变得客气起来。社会法官马增杰备感欣慰,这起巨额欠款纠纷案应该能顺利解决了。
2004年,某建筑公司经理老王在建设许昌某花园楼房工程时,采用赊账的形式多次在老刘开的建材店购买水泥。2005年10月,老王给老刘写了欠水泥款87690元的欠条。后经老刘多次催要,老王于2007年5月又重新写了欠条,并注明从当年5月1日起欠款按月息壹分计算。为保证欠条的诉讼时效性,2008年9月、2010年8月,老刘两次要求老王在欠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与日期。老王签是签了,但却一直没还老刘一分钱。今年2月,老刘将老王告上魏都区人民法院,后法院将案件转交到西关社会法庭。 接手此案的西关社会法庭法官马增杰在退休前是某单位的政工干部,还有着从事十几年部队政治工作的经验。马增杰通过阅读诉状与听取老刘的介绍,得知两人是几十年的老熟人了,老刘还说他和老王认识这么多年,原以他为人实在讲义气,没想到会弃几十年的交情不顾欠钱不还。“听说老王干工程赔了钱,可他赔钱与欠我的钱是两码事,总不能因为他赔钱了就把欠我的货款打了水漂吧?”老刘对马增杰说道。 了解案情后,马增杰给老王打电话,可怎么都打不通。在老刘的带领下,马增杰找到老王家,但大门紧锁。听邻居介绍,老王前几年干工程赔了钱,欠了许多外债,老婆去外地打工了,他自己平时也很少回来。马增杰与老刘又找到老王所在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人说老王不在,平时不常到单位。看到老刘失望的样子,马增杰让他先回家,自己却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老王将事情解决。 此后几天,马增杰一人没少往建筑公司跑,终于有一天在老王的办公室见到他。经过耐心劝解,老王当即答应第二天到西关社会法庭商谈还款一事,并说下午就去把电话号码重新开通以便随时联系。回到社会法庭,马增杰立即给老刘打电话嘱咐在调解时注意说话分寸,要以和为贵。 第二天调解时,马增杰充分发挥他几十年政工干部工作经验的优势,对二人因势利导。半个小时后,二人达成协议:老刘放弃部分利息,老王则在三个月内还清本息10.5万元。 4月20日,老刘给马增杰打来电话,说老王已还了5万元,剩下的五月底之前还清。老刘在电话中一再感谢马增杰所做的工作,说现在他和老王经常电话联系,几十年的老交情又重新续上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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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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