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偷入室将财物洗劫一空 无业男子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5-03 13:41: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无业青年,进入别人屋内后将屋内所有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连家具床垫一样都不放过。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李申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9月28日5时许,被告人李申勇在嘉裕影院为其职工居住而租赁的房间和存放电脑的仓库内先后盗走现金1000元、1台比德奇牌热水器、1台长虹牌挂式空调、1台方太牌液化气灶、1台方太牌电磁炉、2张1.5米木制床、3床1.5米×2米床垫、1台福日牌21寸彩色电视机、1套电脑办公桌椅、1张木制四方餐桌、1张木制铁架四方餐桌、4套铁制双层单人床、11袋美国进口玉米粒、2台座式小型电风扇及5台戴尔牌电脑主机。案发后,被盗部分物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发还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6529.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申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密秘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6529.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为打击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