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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门顺手牵羊 少女贪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1-05-03 14:33: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心田)
皖北少女琴琴,去年下半年随父母来马鞍山打工,全家三人挤在一间旧厂房里,连台电视机也没有,生活条件非常简陋。为打发时间,其下班后经常去老板家串门,找老板的女儿聊天。一天,琴琴下班后来到老板家,发现家中无人且房门未锁,一丝邪念在其脑中闪过,遂在老板家的橱柜中翻了起来……2011年4月28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琴琴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琴琴为自己的“聪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1年2月18日18时许,琴琴来到马鞍山市雨山区陶庄天工铁艺厂院内王某家中,发现房门未锁,随即进入室内,将王家衣柜内的9800元现金和晾晒在门口的2件衣服盗走。 案发后追回现金8885元,并发还被害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琴琴亲属退赔了被害人其余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对琴琴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琴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98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琴琴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琴琴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其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庭了解的情况表明,家庭教育缺失、法制观念淡薄、较强的虚荣心是被告人琴琴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根据被告人琴琴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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