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儿偷梁换柱取走父亲10万存款老父痛心维权
发布时间:2011-05-04 09:46: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孟凯锋)   女儿将父亲在银行存的10万元转存到自己名下,老父无奈将女儿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审结了此案。

    2008年6月,小王动员自己七十多岁的父亲老王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人寿保险,事后老王觉得不妥,遂将此保险退保。小王又劝老王说:“不如把那10万元存到银行,写我的名字,存单你拿着,利息归你,密码你自己定,钱也可以随时取出来。”老王觉得自己年事已高,就听从了小王的建议。父女俩将退保的10万元从银行取出后,随即以两年定期的方式存入了建设银行,开户名为小王,老王将密码设置为女儿的生日。转眼两年过去了,老王说要去银行取钱,小王推脱事情忙。转天,老王和妻子一起去建设银行取钱,被银行告知该存单已被小王挂失。此后老王多次找小王要求返还10万元钱,均遭到拒绝,老王痛心的将小王诉至法院。

    庭审中,小王称在建设银行的10万元存单,系自己与他人开网店的收入,并非老王提取的10万元存款,只是将存单放在了老王处。但小王同时又辩称因发现存单不见了,才办理了挂失手续,在春节前后取出了该笔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10万元的建设银行存单虽在小王的名下,但是却是用老王在工商银行取出的10万元钱转存的,小王称该存款系自己与他人的网店收入,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法院不能采信该存款系小王的收入。综上,法院认定该笔存款为老王所有,小王的行为侵犯了老王的合法权益。最后,法院判决小王返还老王10万元及利息。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文中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