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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毒品疯狂行窃 换取徒刑四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1-05-17 10:23:11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海港)   出狱不久吸毒成瘾,因无钱买毒品而疯狂行窃,9个月内入室盗窃10次。日前,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鑫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张鑫系汝南县三里店乡人,2006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张鑫染上吸毒恶习,由于没钱买毒品,便疯狂盗窃。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被告人张鑫采用撬门入室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共作案10起,盗窃现金及物品价值共计16000余元。2010年7月24日夜晚,被告人张鑫携带作案工具欲盗窃时,被巡逻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汝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鑫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鑫在案发后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盗窃犯罪事实,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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