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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邻居闹纠纷 俩兄弟致伤民警获罪
发布时间:2011-05-19 16:29:31


    河南省固始县丰港乡的俩兄弟因宅基地与邻居引发纠纷。在公安派出所民警前来调处时,他们妨害公务,将其中的一位干警打成轻微伤。5月19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殴伤民警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左刚、左杰犯妨害公务罪,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被告人左刚、左杰系兄弟关系。2009年10月3日下午17时许,固始县丰港乡桥沟街道居民左强(系二被告人父亲)与邻居霍云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霍云遂向丰港派出所报警。丰港乡派出所民警张徽、孙庆赶往事发现场,并对双方做调解工作。二被告人的母亲王霞对此不满,与干警孙庆发生争执。二被告人见状,便上前殴打孙庆,致孙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左刚于2009年12月29日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次年1月31日,被告人左杰投案自首。案发后,二被告人的家人赔偿被害人孙庆经济损失16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左刚、左杰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左杰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且二被告人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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