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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恐儿“受罪” 母亲杀子未遂获刑
发布时间:2011-05-23 16:59: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徐铭)   云南盐津一女子因为“爱”欲毒死儿子后自杀。日前,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美容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肖美容与任聪明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任向前。此后,因感情原因夫妻产生隔阂,2010年,任聪明提出离婚,肖美容便产生轻生念头,担心其离世后儿子任向前生活不好,遂起毒死任向前之念。

    同年3月2日,肖美容将用于杀虫的一瓶农药“敌杀死”与饮料“营养快线”混合,倒入纸杯中,骗儿子任向前与其一起喝。在任向前喝下两口混有农药的“营养快线”后,迅速呕吐,被奶奶欧德秀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此时,肖美容喝下儿子喝剩的部分和瓶子里的半瓶农药“敌杀死”,用砖刀、钉锤将家中的物品砸毁后毒发昏迷,被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任向前于次日康复出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美容因家庭纠纷,产生轻生念头,担心死后其子生活可怜,便用农药毒杀其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被告人肖美容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且被告人肖美容与被害人系母子关系,被害人已康复,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其家属也原谅了被告人的行为,并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便于照顾家里老人和孩子,给孩子完整的家,因此对肖美容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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