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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东风区法院“三心”审理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1-05-31 14:10: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崔崇波 李长军)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以“诚心”、“爱心”、“信心”面对涉农案件,并为审理好该类案件提供全方位服务,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
制定相应的立案便民措施,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进门难”的问题。立案接待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同时,及时进行诉前劝导和风险提示,介绍诉前调解的好处,为审理好涉农案件提供全方位服务,体现“诚心”。 充分关注农村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结合实际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没有经济能力的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体现“爱心”。 合议法官要探讨案件调解细节以及在审理和调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善于与群众沟通,巧妙打好“调解”牌,依靠道德、习俗、经济等非法律手段,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体现“信心”。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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