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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聊天结友 胁迫强奸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09 14:45: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周春阳)   虚假身份网上交友,暴力胁迫、言语威胁强奸女网友。6月9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周红亮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8年6月下旬,被告人周红亮通过网上聊天和电话联系结识了如皋市的女青年颜某,并以虚假身份骗取颜某的信任。同年7月7日,颜某觉察到被告人周红亮的虚假身份后,至盐城找被告人周红亮索要其被周拿走的身份证,被告人周红亮遂将颜某骗至其家中,颜某见其家境贫寒要走,被告人周红亮随即上前将颜某强行拉至家中的西房间,并将颜某掯在床上,不顾颜某的反抗,强行亲吻颜某、扒掉颜某全身衣服,对颜某实施了奸淫。次日早晨,被告人周红亮觉察到颜某已报警便逃离家中。

    2011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红亮在射阳县城某网吧结识了女青年沈某后,以哄骗、恐吓等方法要沈某与其交友,且不让沈某回家。同月27日晚,被告人周红亮将沈某哄骗至其租住处,强行留沈某在其租住处过夜,并于次日上午9时许,采用胁迫、殴打的手段强行与沈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1年3月5日,被告人周红亮被射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红亮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红亮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周红亮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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