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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上网缺钱 抢初中生获刑三年
作者:赵锡正 张土岭   发布时间:2011-06-22 16:42:54


    河南省荥阳一刚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为筹钱上网,竟以身拭法在市内某中学附近采取暴力和威胁的方式对一名周日返校的初中生实施抢劫,在抢得300元现金后迅速逃窜。6月22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辛志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查,2010年5月9日下午5点左右,被告人辛志国在网吧把身上的钱花光后,于是在当天下午,到某中学附近一偏僻小巷内等待时机。不久,一名周日返校的学生走进了巷内,辛志国便凶神恶煞地要求其将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还拳脚相向将初二学生王小亮(化名)捶倒在地,后骑在王小亮身上将其手腕拧至背后,强行夺取其裤兜内300元现金后,起身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辛志国被警方擒获。到案后,他对当天抢劫中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辛志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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