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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法院以绩效管理促陪审员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1-07-05 16:35: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钟宜华 况青梅)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探索陪审员管理新途径,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为陪审员顺利履行职责、提升能力提供保障。

    开庭前,承办法官适时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和相关法律,给人民陪审员必要的时间阅看全部案卷和熟悉法律。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可以提出问题,核实案情。合议时,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交流讨论,但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民陪审员。

    同时,该院积极探索陪审员管理新途径,将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立案庭调整到审监庭,建立起审判庭申请,审监庭安排,审判庭案后反馈的管理流程;由审监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陪审员名单。

    该院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进行绩效管理,量化考核,跟踪评估,采用“一人一卡”、“一案一评”等形式,详细记录案件处理结果、人民陪审员庭审意见、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评价等内容。每件案件的评估卡归入陪审员业绩档案,并据此作出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人民陪审员表彰、奖励和任免的主要依据。

    通过上述工作,该院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积极性得到增强,审判行为更加阳光透明,促进了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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