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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法院维权 法官调解息纷争
发布时间:2011-07-12 08:38: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庄传红)   近日,一起敏感而容易激化矛盾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在湖北省潜江法院法官十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得到了成功解决。女工们拉着主审法官胡晓明的手说:“还是法官好,真正给我们解决了问题。”

    田兰、成小花、周文丽、李芳芳从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又分别受聘进入某纤维检验单位从事棉花公证检验员工作。四女工与该用人单位于2008年6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期满后,未继续签订合同,双方仍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工资待遇不变。今年3月,某纤维检验单位以无事可做为由,口头通知与四女工解除用工关系。四女工认为该局的处理结果侵害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四女工的请求。四女工于是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

    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胡晓明法官接到四名女工维护权益的的案件,了解纠纷的症结后,胡晓明多次与四原告和作为被告的用人单位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终于促成用人单位和四名女工达成一次性补偿四名女工1.75万元经济损失的调解协议,并在达成协议时当场履行。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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