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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边驾驶边接电话 撞伤他人赔偿36万
发布时间:2011-07-14 16:28: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国民)   2011年7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雷荣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1月25日晚上21时许,雷荣平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昌河北斗星小轿车,从丰城市老城区到新城区。当行驶至紫云大道跨铁路桥下桥处时,由于雷荣平接听电话时分散了注意力,同时天下雨,视线较差,雷荣平驾车将路边骑自行车的熊阳(化名)撞倒在地。随后雷荣平将熊阳送到医院救治并于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熊阳伤情为重伤甲级。经交警部门认定,雷荣平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雷荣平家属与熊阳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谅解协议,除已赔付给熊阳的医药费外,一次性再赔偿熊阳的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36万元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荣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车辆发生致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雷荣平案发后投案自首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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