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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传言儿子不是亲生 要求鉴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1-07-15 09:19: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童鸣 )
听信传言儿子非自己亲生,将儿子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强制儿子做亲子鉴定,并由前妻赔偿其损失25000元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2011年6月21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刘文忠的所有诉讼请求。
原告刘文忠与被告李石英于1971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被告刘成是1980年8月2日出生的小儿子。原告与被告李石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起了两栋房屋,房产各登记在两个儿子名下。2002年7月,原告与被告李石英因感情不和离婚。2010年,登记在被告刘成名下的房产需要拆迁,原告与被告刘成因拆迁补偿分配发生纠纷。原告陈述,听有人说被告刘成长得不像自己,故怀疑其不是亲生子。但原告对其陈述未提供任何证据。被告刘成表示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成是原告与被告李石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原告仅凭他人传言而怀疑被告刘成非其亲生,而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进行鉴定的必要,故对原告该主张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李石英赔偿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是基于被告刘成非原告亲生,该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亦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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