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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尽天良爷爷奸淫孙女 七旬翁领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1-08-16 11:47: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邢利红 阮依娜)   近日,年已75岁的被告人郝京舒因多次奸淫其叔伯孙女被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郝京舒系河南省宜阳县人,现年75岁。2009年夏天至2010年七、八月份,被告人郝京舒在自己家中采用威胁和给零钱引诱等手段,多次对年仅14岁的本家叔伯孙女郝某某实施强奸,并致郝某某怀孕后引产。案发后,被告人郝京舒赔偿了郝某某全部经济损失。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京舒采用威胁和引诱的手段,在郝某某十四周岁前后先后对其多次奸淫,导致其怀孕并引产,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鉴于郝京舒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减轻处罚。该院遂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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