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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堪忍受继母虐待将其残忍杀害获刑十年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彦)   少年因无法忍受继母虐待,持刀将其杀害。2011年9月19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刚刚度过自己18岁生日的被告人周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周建从小性格内向。2008年,他的父母因为第三者何清梅的介入离了婚。自此之后,周建便随父亲和继母一同生活。不善言辞的周建并不讨继母的喜欢,两人之间经常发生言语冲突,何清梅多次辱骂并殴打周建,有一次还因为计划外怀孕被人举报而迁怒于他,用火钳将他狠狠打了一顿导致几天都走不了路。而周建也一直认为是何清梅拆散了自己的家庭,逼走了老实善良的母亲,故始终对何清梅充满了敌意。

    2011年2月2日也就是农历大年三十的晚上,周建的父亲因值晚班未在家中,周建与何清梅在客厅观看春节联欢晚会又发生了争执,何清梅顺手打了周建两下并叫他滚出去。周建非常恼火,冲到房间拿起自己从网上购来的一把东洋刀,跑到客厅朝着何清梅猛砍了数刀,直到她不能动弹。在确认何清梅已经死亡后,周建将躺在沙发上年幼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抱到了床上,并为他盖上棉被,然后拿上自己的银行卡,将门反锁后离开了现场。出门后,周建将作案用的东洋刀丢弃在某小学围墙内,乘坐的士逃到了长沙市汽车南站,随后自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建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案发时被告人尚未年满十八周岁,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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