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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物却多次收购 收废品收来牢狱之苦
发布时间:2011-09-23 11:36: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文进)
明知货源来路不正,但为贪图小便宜,从事废品收购的钟福强仍怀着侥幸心理多次低价收购赃物,未料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日前,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法院以被告人钟福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6月至7月的两个多月内,盗窃团伙翁全贵等4人多次窜到钦州港区恒荣钢铁厂、巨龙国际房地产建筑工地作案9起,盗窃钢筋、冷钢条、钢制模板、氧气瓶等物品,共计价值2.5万余元。上述赃物全部被盗贼运到钦州港区保税区路口的废品收购站销赃。该废品收购站老板钟福强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福强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多次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照刑法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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