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颜红 陈玲英)
浙江海盐县打工者陈宾因女友上班请假被斥,为出气挥刀欲杀同事,因同事奋力反抗逃脱而未得逞。9月27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宾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陈宾,男,河南人,2010年陈宾来到海盐西塘桥一家服装厂打工,在厂里结识了女友段某。因段某身体不好,上班经常请假,便遭到厂里被害人张银良斥责。陈宾为此非常不满,意欲报复。案发当天,段某请假没去上班,张银良又来女友段某处,问段某有没有上班:“你到这里来是上班的还是玩的?要玩你就回家玩。”双方一番争论后,张银良走了,留下愤怒的陈宾和泣不成声的段某。陈宾在左思右想后,准备了一把匕首,欲用刀捅张银亮以替女友出气,并喝酒壮胆。酒后,被告人陈宾产生了趁酒兴杀死张银良的想法,于是回到宿舍区到处寻找张银良。后在宿舍过道内遇到张银良,在与其理论未果后,发起突袭并采用匕首猛捅等手段欲杀死张银良。期间因张银良奋力反抗、逃脱才只有左手手掌被刺穿,躯干、肢体多处软组织受伤。
海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宾不能正确面对和处理工友与女友之间的纠纷,在女友遭人责备后萌生报复恶念,并借酒壮胆,趁他人不备,以匕首捅刺等手段,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