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射阳一村会计贪污征地补偿款150余万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1-10-08 10:17: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周春阳)   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合东居委会、张网村会计辅导员黄士辉因犯贪污罪,日前,被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本案所涉赃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2004年7月至2009年8月,被告人黄士辉在担任开发区合东居委会会计辅导员期间,在协助开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发放、重复报支等手段,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计人民币1506011.77元。

    被告人黄士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赃款合计人民币854000元;另被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扣押苏J6N353号中华骏捷轿车一辆、查封射阳经济开发区张网安置区宅基号为11号的房屋一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士辉采取利用协助江苏省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征用工作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达十万元以上,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士辉犯贪污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士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出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