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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力强奸妇女未遂潜逃15年后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1-10-09 09:08: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小会)
因为一起强奸案,他外出务工潜逃15年,他逃过了自己良心的问责,却没有逃过恢恢法网。日前,重庆梁平县法院审结了被告人张世华强奸一案,被告人张世华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996年6月27日晚9时许,被告人张世华见被害人旷某某从自家附近小道路过,便尾随至梁平县城东乡龙磨村2组夏某家附近的小山坡上,采取抓扯等暴力手段,欲强行与旷某某发生性关系,抓扯中,致旷某某口腔、下身等多处受伤,由于被害人的强烈反抗,被告人未得逞。案发当晚,被害人及其家属等到被告人家中找被告人未果,次日到原梁平县城东乡治安室等处报警。案发后,被告人逃至本乡廖叶村5组亲戚家躲藏两天,随后又逃至福建省厦门务工。2011年1月25日,被告人张世华潜回家中时被梁平县公安局干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世华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由于被害人的强烈反抗而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被告人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本案基本事实,又系未遂犯,可减轻处罚,但其在犯罪中采用暴力且致伤被害人,其手段较恶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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