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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法院五项措施清理积案活动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0-12 16:10: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东明县法院行动迅速、部署周密,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落实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制定方案。该院围绕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司法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高度重视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迅速召开了党组会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诉讼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清理积案调度会,要求未结案件的承办法官及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清理积案情况。在此基础上,该院制定了详细、周密、完备的诉讼积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迅速组织实施。

    澄清底数。对所有法定期限内未结民事、商事、重审、再审诉讼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注明案号、案件类型、诉讼程序、案件当事人、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未结原因等审判信息,按照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符合法定情形延期未结和不符合法定情形超期未结进行分类,并按延期或超期时间长短排序,全面澄清诉讼积案底数,明确清理消化积案的重点。          

    落实责任。该院针对清理出的超期未结诉讼案件,采取“六定”的方式落实清理消化积案责任,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措施、定结案时间、定工作要求、定责任追究;对于因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法定情形未结的案件进一步明确承办庭、承办法官快审快结、限期结案的硬性要求。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明确目标。该院在诉讼积案专项清理方案中明确,希望通过此次清理活动,达到全院无一件往年诉讼积案,当年无一件违法超法定审理期限案件。因符合法定情形,经依法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不得超过全年各类诉讼案件总数的0.5%。

    建章立制。该院针对诉讼积案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多次召开审委会,认真研究,寻求对策,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修订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审判绩效考评办法》等审判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防范和严控诉讼积案的制度措施,建立保障案件高质量与诉讼高效率的长效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司法总体目标的实现。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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