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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法院严把“七关”从源头治理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11-10-21 15:03: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史少兵)
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严把七关源头治理涉诉信访,收到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该院已实现连续11年无进京、赴省涉诉上访。
一是严把立案关,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审查,并与上级法院沟通,形成统一的立案标准,避免盲目立案后案子难结,最终形成涉诉信访案件。 二是把好调解关,把调解贯彻到审判的各个环节,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进行理性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和解,使当事人胜败皆服,从而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 三是把好判决关,对于调解不能的案件,在判决前都要提交主管院长审核,疑难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判决后一定要做好释疑和回访工作,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 四是把好执行关,抓好审执对接,执行法官要主动与审判法官联系,了解案情,找准症结,制定方案,穷尽措施,力求在和解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把好评查关,特别是一方当事人不服而又未提出上诉的,案件宣判后案卷一律先进行评查,发现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启动听证或再审程序进行纠错,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六是把好初访关,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复,有错必纠,避免因接访人“冷、横、硬、推、拖”现象造成当事人心态失衡而越级上访。 七是把好监督关,通过建立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完善法官执法业绩档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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