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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帮工跌落致残 房主被判赔偿4万
发布时间:2011-10-25 10:33: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克俊)   邻居义务帮忙拆旧房时不慎从楼上跌落地面致残,因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未果,房主被告上法庭。10月25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义务帮工人身受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吕梁军赔偿原告吕小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40863元。

    原告吕小华与被告吕梁军系邻居关系。2011年6月25日上午,原告吕小华在帮被告吕梁军拆旧房的过程时,不慎从楼上跌落地面,造成腰部受伤。当即被送县医院救治。因病情较为严重,次日转至市医院治疗,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45天,共用去医疗费29263.70元。经医学司法鉴定,原告吕小华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后双方通过乡、村组织调解,因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协商未果,原告吕小华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吕梁军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66010元。

    一审法院审理院认为,原告在帮工过程中受伤,被告作为被帮工人,依法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拆房时未注意自身安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自身也有过错,依法应当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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