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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强化“三对接”促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11-10-26 09:56: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亚龙 章小伟)   今年以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能动性,积极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及相关组织调解的有效对接,构筑起了多元解纷“大调解”格局。

    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建立并完善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络机制,对辖区群体性、突发性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了解、早处理。同时,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把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对前来诉讼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引导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并对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依法进行确认,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对接。该院一方面积极提前介入行政争议,最大限度地防止行政纠纷成诉,另一方面及时邀请行政部门参与相关重大案件的处理,同时从结合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深入调研,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充分发挥法院信息资源优势,揭示多发频发的矛盾纠纷,为行政机关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引。

    加强与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对接。该院与行业协会互设调解室,两个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负责双方具体事务的承办。同时该院定期邀请行业协会及会员代表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举办座谈会等,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该院还选派司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到各行业协会的调解组织中,采取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其自身预防和处理纠纷的能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调解127件,对162份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联合高速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共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达500多件;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函、法律意见书12份;联合行业协会组织调解15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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