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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时奸淫同村妇女 14年后自首获轻刑
发布时间:2011-10-31 16:37: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节 刘四根)   放牛时色胆包天奸淫同村在一起放牛的妇女,事后害怕长期外逃,十四年后主动投案自首终获刑。10月2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杜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云于1997年9月25日下午5时许在吉水县丁江村木梓坪老窑边放牛时,碰到同村王家组的王某(女)也在放牛,便心起歹念欲强奸王某。杜云走到王某面前,见王某转身欲走,杜云便从背后拉王某的裤子,杜云抱住王某将其摔倒在地,并用手摁住王某,把王某的长、短裤一并脱至膝盖处,杜云随后再将自己的长裤、短裤脱至膝盖处,用双手掰开王的双腿对其实施奸淫。

    被告人杜云于1997年11月3日被取保候审后长期在逃,2011年8月18日,杜云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云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强奸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杜云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又有投案自首情节,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达成了谅解协议,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应当从轻处罚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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