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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报账员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被控贪污
发布时间:2011-11-02 11:52: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大学毕业后受聘乡卫生院担任新农合资金报账员,所学知识不好好用在工作上,一门心思全用在贪图享乐上,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日前,江西省遂川县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小波贪污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月,被告人周小波被一乡卫生院聘用为临时工作人员,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担任卫生院新农合资金报账员,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李某等17位病人的身份证、医疗证、户口本的复印件重复复印,并伪造住院卡、处方单、出入院证明、出院小结等资料,在卫生院收费室开具医疗费发票,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18笔,金额共计25505.48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案发后,被告人周小波已退清赃款。2011年9月15日,被告人周小波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小波受事业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资产,在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新农合资金25505.48元,用于家庭和个人开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小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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