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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受贿两千余万获死缓
作者:丁力辛   发布时间:2011-11-04 15:57:41


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受贿两千余万受审
    11月3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黄建华利用担任港口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价值人民币2023.270854万元、美元11万元。

    法院认为,鉴于其主动交待了大部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在立案侦查前,主动退还了部分行贿人的款项,案发后侦查机关又追缴了全部涉案款物,故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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