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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理发师对独自在家女孩欲行不轨被判强奸
发布时间:2011-11-07 14:05: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在走街串巷为人理发时,发现一户只有一个女孩在家,遂生歹意。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蓝海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2011年6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蓝海明携带理发工具进入遂川县一乡镇村落被害人彭某家中询问其家人是否要理发,在得知只有被害人彭某一人在家看电视时遂生歹念。随后,被告人蓝海明先将理发工具放在门外,手持一块磨刀石迅速返回彭所在房间将电视关掉,并将正在看电视的彭某强行摁倒在床上后脱下自己的长裤压在彭身上,然后用手脱彭的衣裤,抚摸其乳房和生殖器,欲强行与彭某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彭某极力反抗后,被告人蓝海明便扬起磨刀石对其进行威胁,后因发现彭某的邻居进入房内,被告人蓝海明赶紧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被告人蓝海明被村民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海明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蓝海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蓝海明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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