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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带鱼”商标被侵犯 国泰商城被诉赔偿
发布时间:2011-11-09 10:47: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璐)   北京顺义区的国泰商城擅自销售贴有“舟山带鱼”字样的礼盒,舟山带鱼的注册使用人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在向两商城要求停止侵权未果的情况下,将国泰商城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原告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诉称:原告系注册商标“舟山带鱼ZHOUSHANDAIYU及图”的专用权人。相关公众只要看到“舟山带鱼”,必然会联系到原告拥有专用权的涉案商标及对应产品。今年1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市顺义国泰谊宾商城、北京市顺义国泰商业大厦所销售礼盒带鱼的外包装标有“特选舟山带鱼”及“舟山带鱼”字样,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后,原告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被告却置之不理,继续销售侵权商品,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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