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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汉受雇林场做工 偷扛杉原木回家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18 15:46: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长安)   本想到林场做工一来解解闷,二来减轻点子女的负担,结果已过花甲之年由于贪心毁了自己的尊严。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邱世权犯盗窃罪,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六十多岁的被告人邱世权身体比较结实,因子女都在外打工,闲在家没事,从2010年6月起,就受雇在林场从事林业生产,每天到离家不远的国户联营山场做工的时候,看到林场堆放在山场的杉原木,就想扛些回家日后备用。2010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邱世权先后从该山场偷偷扛走杉原木25根藏匿于自家厨房后间。2010年11月26日下午,被告人邱世权再次扛一根杉原木回家时,被巡逻护林的林场职工发现抓获。经鉴定,被盗的26根杉原木材积1.691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353元。案发后,被盗木材已被追缴发还林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世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邱世权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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