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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多次奸淫养女致其怀孕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2-01 16:28: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利用监护关系,盲人养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养女奸淫。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万莲强奸案。

    被告人肖万莲,男,1958年生,汉族,文盲,农民,被告人肖万莲与被害人肖某(1994年生)系养父女关系。2007年下半年起至2008年5月间,被告人肖万莲趁肖某洗澡、熟睡之机或者以言语威胁的手段,先后在家中一楼卫生间、二楼其房间、三楼木棚里及一楼其妻房内,多次强行对肖某实施奸淫,并导致肖某怀孕。2008年5月1日,被害人肖某经B超检查为宫内早孕,当日由其养母陪同施行了药物流产手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万莲明知被害人肖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强行对其实施奸淫,并且违背妇女意志,利用监护关系,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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