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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单身女子入住酒店 男子强奸未遂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1-12-06 15:37: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凌晨时分与朋友到酒店玩,当朋友离开后,见只有一单身女子在房间就欲行不轨。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熠犯强奸案。
2011年6月30日凌晨,被告人彭熠与朋友彭某及被害人钟某一同驾车从乡下来到县城玩。凌晨3点左右,钟某因太晚回乡下家里不方便,就在彭某的陪同下来到一大酒店登记并入住。随后,彭熠与彭某也来到酒店。后因彭某有事离开房间并驾车回家。被告人彭熠见只有其与钟某两人在房间,便意图强奸钟某。在遭到被害人钟某的拒绝后,被告人彭熠对钟某采取掐脖、蒙棉被、言语威胁等方法,强行将钟某的上衣脱光,并拉扯其牛仔短裤,欲与钟某发生性关系,因遭到钟某的竭力反抗而未能得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熠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彭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害人的竭力反抗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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