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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六村官因心理“不平衡”伪造债务骗公款
发布时间:2012-02-24 09:3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程磊)
只因自己村债务没有邻村多,六名村官在两村合并须共同承担债务时心理失衡了,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村债务”后瓜分。近日,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主犯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五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3年底,村干部何某等六人获悉自己所任职的村即将和邻村合并后,认为自己平日工作时省吃俭用让本村几乎不欠债,两村合并后共同承担债务自己太吃亏。心理失衡之下,决定每人搞万把块钱出来补贴补贴自己。因村账面上没有钱,六人经商议,由出纳会计给每人开万把块钱的收据,然后入账作为所在村债务,共开了六万余元的票据。 2009年,县财政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何某等六人利用这次机会,在村集体债务的欠条和收据上备注为付建校工程款,得逞后予以分赃。 2011年初,肥西县检察院反贪局在对村干部垫交农业税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调研发现该犯罪行为,何某等六人在接受第一次询问时,均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共同贪污的事实,并积极退赃,构成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等六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6万余元予以瓜分,在共同犯罪中构成贪污罪。因何某等六人构成自首,遂从轻依法予以判决并追缴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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