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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女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被誉“调解之花”
发布时间:2012-02-24 15:40: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章筱青 万里)   2月24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桩5多年的恩怨情仇在女法官们的真情感召下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事情是这样的:鄱阳下家山村胡某家两同胞兄弟因家庭琐事5多年不和,多次发生撕打,虽经乡村干部多次调解,矛盾均未得到化解。去年底,胡某俩兄弟因菜园地沟下水之事再次打架,导致兄长胡某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200余元,此事经村委会调解和派出所处理,弟弟一分钱都不同意出,兄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月14日,办案女法官深入实地进行调解,并请来乡村干部,司法协理员和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案件的协调。女法官冒着寒冷雨水天气往返穿梭于胡氏兄弟家之间,抓住当事人的心理,耐心、细致地做劝解工作。终于,弟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法官们的陪同下到哥哥家向兄嫂赔礼道歉,自愿拿出2000元作为赔偿。兄嫂表示冰释前嫌,两家重修兄弟之情。

    该院充分发挥女法官的优势,把工作重点放在化解矛盾、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上,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农村、学校、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女法官们充分运用道德风范、法律威严和公序良俗导向,耐心做好调解工作,用调解促和谐,以调解化纠纷。该院结合法院实际,建立“调解之花”激励机制,把调解案件多、社会效果好的法官评选为“调解之花”,以此激励女法官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减少矛盾对抗,力求案结事了。据统计,去年以来,该院女法官审结案件517件,调解率78.5%。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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