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华东)
2月27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收到一封来自深圳的特殊“感谢信”——《单位用工通知书》,写道:“王某同学,经面试考核合格,本公司决定聘用您为摩托车生产技术岗工人,请持本通知书于2012年3月7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工资待遇。”
小王出生在一个煤矿工人家庭,上初一时,由于父母离异,奶奶溺爱,缺乏对其管教,他很快与一群不良少年成了“哥们”,跟着“大哥”小周整日沉迷于网络和电玩。2006年4月21日,小王与小周一帮人正逃课上网,因网费不足,他们一起将放学的小刘挟持到校旁小树林里,采取欧打、搜身的方式,强拿硬要钱物未果,他们于是就扒掉了小刘的衣服,将其绑在树上,然后扬长而去。案件受理后,少年法庭的法官立即与小王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并亲自到其家中做庭前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王家庭的实际困难,法官安排了一次特别的庭审教育,把法庭搬到了小王家中,让满脸煤灰的父亲和白发苍苍的奶奶与其围坐在一起。庭上,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作出了缓刑判决。之后,承办法官多次对其进行回访帮教,同时积极与学校联系,亲自送其返回课堂读书。两年后,小王考上了当地一所职业中专学校,专修摩托车维修技术。
近年来,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庭内庭外都是情、回访帮教催新生”的工作思路,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运用“爱、教、轻、跟”四字工作方法,5年来,有效帮助37名少年犯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