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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语调解出奇效 劳燕夫妻重和好
发布时间:2012-04-17 14:0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宗友)
“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这不是诗歌朗诵,也不是笑谈戏谑。4月14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大兴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办案法官引用《幸福婚姻法则》封面上的一句话劝说当事人并最终使面临婚姻危机的夫妻重归于好,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和谐的细胞”。
阮某与侯某系永善县大兴镇人,两人于十年前登记结婚。婚后,柴米油盐酱醋茶成为婚姻家庭的主题 ,孩子一方面是二人爱情的结晶,同时也成为生活的累赘和负担。轰轰烈烈的感情生活走向平平淡淡,爱情与浪漫不再是生活的主旋律,取而代之的除了责任就是为了责任而劳苦奔波。过于乏味、枯燥的婚姻生活,为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而争吵,甚至伴随着热暴力和冷暴力相结合的生活状况让阮女士看不见生活的希望,于是她一纸诉状递交法庭,要求离婚。 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并没有达到劳燕分飞的地步,决定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与以往调解方式不同的是,这次法庭干警对诉讼须知、举证须知、风险提示等方面只字不提,而是与当事人一起探讨婚姻家庭法则。法官巧妙的避开了“离,还是不离”这个问题,而是像邻居朋友一样与当事人谈论如何经营婚姻家庭,从爱情谈到婚姻再谈到子女,俨然一副拉家常的样子。承办法官见时机成熟,便问阮女士:“你现在还要求离婚吗?”阮女士面带愧色地说:“不离了,你们的一席话让我明白,每个人都有个性,但是婚姻家庭是个共同体,也需要有共性,夫妻双方需要克服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相互包容、谅解,才能维系整个家庭。”事后,两人表示今后一定互谅互让,多交流沟通,将家庭经营得更好。 办案法官以情说法,寓法于理,将法、理、情结合起来,能动、妥善地化解纠纷,使婚姻感情濒临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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