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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另嫁他人 昔日男友捅伤“第三者”
发布时间:2012-04-20 09:59: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忠乐 罗维忠)   认为别人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潘某隔三岔五上门挑衅,将“第三者”眼睛捅伤。日前,广西宜州市法院对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宜州市村民潘某曾经与女青年杨某同居生活并生下一女孩。2008年,杨某却离家出走并与刘某登记结婚。自觉“戴绿帽”的潘某一直耿耿于怀,找到刘某并要求其支付1000元的补偿。老实本分的刘某最终满足了被告人的请求。然而好景不长,之后的日子里,潘某时不时上门来骚扰,刘某又被迫送给其两套衣服和一只猫。

    2011年9月6日傍晚,潘某从市区回家途经刘某家时,见到刘某正在帮别人装车。潘某打电话叫来自己的三个兄弟围住刘某,向刘某索要赔偿款。被刘某拒绝后,潘某捡起地上的一根竹子戳向刘某的面部和眼睛,后逃离现场。刘某被村民发现后送往医院救治。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刘某的眼睛被捅致轻伤,司法鉴定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故意用竹棍伤害他人致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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