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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恋上已婚男 欲分手遭对方发裸照要挟强暴
发布时间:2012-04-20 11:34: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男子已婚并生有一子还与一女子确认恋爱关系,被女友发现后提出分手,男子竟以偷拍的裸照为要挟要求继续保持男女关系,遭到拒绝便施以强暴。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威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0年9月份,被告人王威隐瞒已婚并已生一子的家庭情况与女孩彭某相识并确认恋爱关系。2011年5月份,彭某的家人在了解到被告人王威已婚并生有一子的情况后要求彭某向王威提出分手,但被告人王威采取以偷拍的彭某裸照要挟及言语威胁的方法,不准彭某与其分手。 2011年11月28日晚,被告人王威骑摩托车遇见彭某与新谈的男友肖某在一起,便尾随至县城会展中心附近。被告人王威骑摩托车上前质问并殴打彭某,肖某见状上前询问,被告人王威又从摩托车踏板脚垫下拿出一把水果刀恐吓肖某并强迫肖某离开,随后被告人王威骑摩托车强行将彭某带至宾馆开房。在房内被告人王威要彭某继续保持男女关系等无理要求,期间还多次对彭某进行暴力殴打,且全然不理会彭某的哭泣、哀求,先后在当晚以及次日早上两次强行与处于月经期的彭某发生性关系。经鉴定,被告人王威的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脸部、下颌、颈部、胸部、手臂等多处受伤,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威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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