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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法院电话指导调解员一天调结10件案
发布时间:2012-04-25 11:49: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关贤义 林荣先)   4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指导人民调解员,使人民调解员一天调结了10件赔偿纠纷案。

    今年初,该县百合乡那乐村村民丁兰芬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烧了岑华波、岑林胜、岑光培等10户经济林和权地杂木及农作物。后因赔偿方面达不城协议,岑华波、岑林胜、岑光培等10户村民找到村民委调解员进行调解。在协商培偿标准方面,有的农户提出被烧毁刚种下的3年树龄也要按照成林木的现在当地价格,按棵计算培偿;丁兰芬则认为按现价赔偿,调解不下。

    4月23日,村调解员遂电话求助那坡县人民法院。该院调解指导中心的法官接到求助电话后,详细解答了各种法律问题,要求调解员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相互谅解,并告诉调解员:烧毁经济林赔偿应按林业部门出台赔偿标准赔偿。经过法官的电话指导,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法官的意见告诉他们。当天终于使这10户农户与丁兰芬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共计3万佘元。因用火不慎引起的10起纠纷案,就这样在法官的电话指导下,由调解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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