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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青年闲来无事竟然深夜拦路抢劫“消遣”
发布时间:2012-04-28 09:53: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叶琦)   六青年闲来无事纠集在一起拦路抢劫。2012年4月27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抢劫案,被告人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月8日,被告人肖某某和许某某(已判刑)、肖某某(已判刑)、肖某某(已判刑)、许某某(在逃)、许某某(已判刑)六人在被告人家中密谋去西江果园场路段实施抢劫。次日凌晨一时许,六人窜至西江果园场路段,许某某手持石头将被害人曾某某驾驶的农用车拦住并向其索要财物。遭到拒绝后,被告人肖某某用钢筋将该车灯打烂,后被害人交出现金240元。许某某接过钱后,被告人肖某某又对被害人搜身并搜得现金120元、驾驶证及发票等物。抢劫后六人将赃款平分。

    2011年9月24日被告人肖某某到会昌县公安局投案。后退赃3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伙同他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在抢劫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在自首后已退清赃款,说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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