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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国家赔偿案件大评查
作者:焦玉珍   发布时间:2012-04-28 10:38:11


评查组在咸阳中院座谈调查。
    为准确掌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总结国家赔偿案件相关情况,提高国家赔偿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水平,陕西省法院赔偿办下发《通知》,在全省法院开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实施后新情况、新问题调研暨全省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评查。

    《通知》明确要求,各中级法院要在本辖区内广泛调研、搜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对2009年至2011年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从立案环节、审理程序、实体裁判和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自查。结合自查,分析本辖区国家赔偿案件的成因、规律和特点,对国家赔偿案件暴露出来的执法中的问题,研究推动和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为搞好此次活动,省法院赔偿办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由赔偿办主任焦玉珍、副主任张向阳分别任组长,先后带领各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委员、赔偿办主任,于今年4月5日至4月23日,历时19天,对全省11个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通过采取座谈、走访、阅卷、案件评查等方式进行交叉检查和广泛调研。

    此次检查和调研,共评查国家赔偿、确认案件110余件,搜集各级法院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实施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30余个。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各级法院的交流,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而且为总结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提升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 光明网综合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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