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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难改“两进宫” 妻子怒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2-05-08 15:58:00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高胜敏 曾火根 )   两年前因盗窃被判刑1年,妻子诉请离婚经法官劝回,谁料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最终导致婚姻破裂。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监狱内达成了离婚协议。

    原告彭某与被告周某系同组村民,经自由恋爱后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虽然日子一般,但也还能和睦相处。2008年6月份,被告在外打工时见财起意,偷窃他人财物被判刑1年。服刑期间,原告彭某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周某表示愿意改过从新,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官从有利于被告改造和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出发,对原告彭某进行耐心劝解,几经思虑后彭某决定给周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向法院撤回了起诉。然而,被告偷盗恶习不改,2010年8月再次犯下盗窃罪被判刑5年,原告不堪忍受再次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不珍惜双方的夫妻感情,在共同生活期间接连因盗窃被判刑,给原告带来了较大的心理伤害,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考虑到被告尚在服刑,主审法官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通过被告方的亲属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事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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