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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友以告强奸逼婚 生下孩子却非亲生
发布时间:2012-05-09 08:50:43


     光明网讯 (通讯员 寻朝兰)   女友以怀孕为由强迫男友与其结婚,结婚一年后,郑某却发现李某所生之子并非他亲生,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李某离婚,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调离了一起离婚纠纷。

    2010年,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2010年5月,相识不久的两人即发生关系。9月的一天,李某找到郑某称其已经怀孕,要求郑某与其结婚,遭到郑某的拒绝。李某遂到刑警队报案,称其遭到郑某强奸。刑警队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后,郑某迫于压力答应与李某结婚。2011年6月14日,郑某与李某在密云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孩子出生后不久,郑某的亲戚们都说孩子长的跟郑某不像,郑某开始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郑某与李某带着孩子到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的结果排除了郑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得知孩子并非其亲生后,异常愤怒的郑某起诉至法院,称其受李某胁迫才与李某结婚,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其与李某的婚姻,并由李某返还其为孩子支付的生育费、抚养费、鉴定费等共计2万元。在开庭过程中,郑某称拿到鉴定结果后,李某曾承认孩子的亲生父亲是与郑某一同工作的刘某。

    通过法院调解,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赔偿原告损失5000元。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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