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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法院首次启用“圆桌法庭”审理案件
发布时间:2012-05-11 14:58: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何前斌)
2012年5月10日上午,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首次启用“圆桌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被告人朱某、梁某因犯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阳朔法院启用了新建成的少年法庭,这也标志着该院少年法庭的正式启用。少年法庭浅色的墙壁、柔和的灯光,营造出了温馨和谐的气氛,缓解了未成年人在审判时的紧张情绪。在“圆桌法庭”上,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着审判桌坐成一圈,大家针对案情充分发表意见。法庭教育阶段,参与庭审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引导和教育,使被告人梁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其法定代理人也为梁某的失足行为失声痛哭。另一被告人朱某也明确表示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阳朔法院全面贯彻圆桌审判实质精神,在庭审中创造平和、宽松的审判氛围,将法庭教育贯穿于整个办案过程,“寓教于审、审教合一”,较好地落实了“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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